根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金属屑及包装桶清洗资源化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金属屑及包装桶清洗资源化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1、利用物化车间内现有1条200L废铁桶清洗生产线进行扩建,年清洗利用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900-249-08和HW49 其他废物中900-041-49的200L废铁桶1200 t/a(按20kg/个计算,合计6万个/年)。
2、利用物化车间内现有1条废吨桶清洗生产线进行扩建,年清洗利用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900-249-08和HW49 其他废物中900-041-49的吨桶1600 t/a(按50kg/个计算,合计3.2万个/年)。
3、新建一条废塑料破碎清洗线,年破碎清洗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900-249-08和HW49 其他废物中900-041-49的各类规格的废塑料桶2000t/a。处理属于《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中SW17可再生类废物中900-003-S17 废塑料1000t/a。
4、新建一条含油废金属屑清洗生产线,年清洗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900-200-08和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中900-006-09的含油金属屑20000t/a。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
二、公示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工
联系方式:020-83325275
电子邮箱:dongfangjin@gept.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北路888号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金属屑及包装桶清洗资源化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