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金属屑及包装桶清洗资源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时间:2023-06-06 来源:rootadmin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金属屑及包装桶清洗资源化项目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金属屑及包装桶清洗资源化项目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村良田北路888号

建设内容:为进一步缓解区域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压力,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以下简称“处置中心”)拟在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村良田北路888号现有厂区建设“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金属屑及包装桶清洗资源化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厂内包装桶清洗线进行改扩建,接受处置区域产生的含油金属屑及废包装桶2.88万吨/年。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天,年工作天数300天,年操作小时约7200小时,员工在厂内就餐不住宿。本项目的建设可有效预防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体现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协调发展的原则,符合我国可持续的发展战略部署。

现有工程概况:处置中心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村良田北路888号,占地面积333961.564m2。处置中心现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全填埋场(一期)、废弃物交换调配中心、物化处理车间、稳定化/固化车间、办公与生活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二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焚烧车间、回转窑废气处理成套装置、物化处理车间、仓储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 (包括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等)。现有项目目前共持有1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全厂核准经营范围包括:填埋处置各类危险废物22000吨/年;焚烧处置各类危险废物30000吨/年;物化处理各类危险废物150000吨/年;收集贮存各类危险废物19000吨/年。一期项目职工人数 110 人,其中行政人员60 人,操作工人、安保人员等共50人。项目总运行时间为300天,每天日间运行8小时,夜间不运行,除安保人员每天实行三班倒外,其余工作人员均无倒班,员工在厂内就餐不住宿;二期项目劳动定员80人,二期项目生产制度为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天,年工作天数300天,年操作小时约7200小时,员工在厂内就餐不住宿。

现有环保工程: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 稳定化/固化车间废气收集后经布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3根20m排气筒(1-1#、1-2#、1-3#)外排,1-1#、1-2#、1-3#排气筒外排污染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限值的要求;
  • 回转窑焚烧系统废气收集后经SNCR 脱硝+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湿式电除尘+SCR 低温脱硝+烟气加热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1#)外排,1#排气筒外排污染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环评标准和排污许可证较严者;
  • 焚烧车间炉前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2#)排放,二期暂存库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3#)排放,物化车间、蒸发车间、污水处理站、 储罐区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污水处理站仅经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30m高排气筒(4#)排放,3#暂存库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5#)排放。其中2#、3#、4#、5#排气筒外排污染物中VOCs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和排污许可证限值较严者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和排污许可证限值较严者要求,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限值和排污许可证限值较严者要求。
  • 无组织排放废气的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颗粒物、VOCs 、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等。其中厂界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限值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及NH3、H2S的排放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1993)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颗粒物、氟化物的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现有项目实验室废水、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湿式电除尘废水、余热锅炉排污水、软水系统排污水、暂存库等废气处理设施碱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等其他废水经“调节+混凝沉淀”预处理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生活废水直接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二期项目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调节+水解酸化+缺氧+好氧+缺氧+好氧+MBR”。渗滤液经单独混凝沉淀预处理,再经混凝沉淀+砂滤+DTRO 膜进一步处理后回用于焚烧系统急冷塔。物化车间无机废水和焚烧系统湿法脱酸废水经 pH 调节、混凝沉淀、砂滤、DTRO 处理后回用于焚烧系统急冷塔;DTRO 浓水进入 MVC 蒸发系统,蒸发冷凝水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物化车间有机废水和洗桶废水经混凝沉淀+三效蒸发处理后,蒸发冷凝液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现有项目全厂废水分质收集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竹料污水处理厂。渗滤液调节池废水排放口执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表 2 和排污许可限值较严者;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口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 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及排污许可限值较严者;废水总排放口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和排污许可限值较严者。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现有项目已进行 了隔声降噪的措施,主要措施如下:

(1) 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

(2) 设备均置于有墙体相隔的建筑内

(3) 在设备声源处采用了抗性消声器等措施。

(4) 各类泵采用内涂吸声材料,外覆隔声材料等方式处理,并进行减震和隔声处理。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现有项目产生的回转窑焚烧炉渣、回转窑焚烧飞灰、无机污泥、废活性炭、废树脂、废布袋、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均收集后进入现有项目焚烧处理系统或填埋系统处理处置;脱硝废催化剂、结晶盐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负责收集清运。所有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现有项目通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项目现场工程管理,做好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影响。处置中心南部边界处设有一个有效容积约为 2000m3的事故池;在一期项目的物化车间设置有 30m3的围堰和 1 个有效容积为35m3的事故池;在靠近现有项目 4#暂存库东南处设置了一个有效容积 32m3的应急事故池;在填埋场西北角设有一个有效容积为110m3的初期雨水池,在现有项目的稳固化车间东 北角处设有一个有效容积为280m3初期雨水池。上述各分区设置的废水收集措施均与南边界处有效容积约为2000m3的事故池连接,当分区的废水收集措施容量不够时,将废水导入南边界处的事故池;在雨水排放口设置隔断阀,突发事故时可有效切断排水,防止废水外泄至地表水环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北路888号

联系人:利先生;电话:020-87486568;邮箱:lijinzhuo@gept.com.cn

三、环境影响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广东省众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3号银华大厦1106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20-84158557 ;邮箱:24987147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网址:https://www.gept.com.cn/news/1378.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请于公示之日起,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发表意见的公众请如实填写公众意见表各项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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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